新城控股跌超32 章祥兵律师:内幕交易需进一步核查|新城控股_财经_斧头帮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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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8 18:03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法说资本/恢恢

新浪财经讯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依旧在持续,斧头帮杀戮截止至7月9日收盘,新城控股虽然打开了跌停,但依旧收跌8.9%,全天换手率38.72%,成交额80.09亿元。从7月4日至今,变成女友的那一天新城控股已经下跌33.59%。港股新城发展控股自7月3日尾盘大跌至今,整体跌幅32%。

遭遇突发实控人违法事件,虽然看似事件本身与上市公司经营本身没有直接关联,但资本市场的暴跌从一定程度也反映出市场对于潜在风险是否会进一步激化的担忧。于此同时,由于A股存在连续3日跌停的情况,175sf.com不少投资者遭受了不小的损失。那么针对新城控股实控人违法事件造成的影响,股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新浪财经向资深证券律师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进行咨询。

章祥兵表示,上市公司负有信息披露义务,需要按时披露相关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第7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www.zzrsks.com.cn应当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依据该办法新城控股的信息披露是符合规定的,因此不存在信批违规的情况。

7月3日早盘,新城控股出现大宗交易情况,业内质疑是否为内幕交易。章祥兵律师指出,多米诺骨牌接龙新城控股于7月9日发布公告回应此事:经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均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及违规交易(包括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情况,未与在2019年6月29日至7月4日开盘前和公司有正常业务交流的股东、贷款银行、债权人等,就相关内幕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有关媒体报道的2019年7月1日至3日期间发生的5起大宗交易与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无关,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参与相关交易。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故,从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方面暂且判断没有涉及内幕交易,公司承诺积极配合有关内幕交易核查。若存在内幕交易,很可能是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实施的或泄露该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的内幕交易行为。因此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则需要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而对于股民受到的损失能否要求索赔,章祥兵律师解释到,目前来看新城控股的信息披露是符合规定的,若今后证监会查明新城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并做出了行政处罚,受损股民才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就可能存在的内幕交易,新城控股的回复公告中已经明确:经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均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及违规交易的情况。即便存在内幕交易,很可能是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实施的行为,依据《证券法》76条之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若存在内幕交易,股民的损失应由相应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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