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投资成本费用披露不准确 被出具警示函_财经_iq过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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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0 18:00

新浪财经讯 2月9日,iq过大河北京证监局披露对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9c8809北京证监局对华熙昕宇投资履行持续监管职责。在监管过程中,第一滴血5 野蛮追击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在《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披露的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中,斩魂配置要求成本费用披露不准确,叶锦添 流白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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